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岳学校组采购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岳学校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报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岳学校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H2018-58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岳学校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3.采购内容:额定600kW柴油发电机组一套。具体配备明细及规格、技术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报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报价;
4.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供应商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供应商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供应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3供应商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6.4供应商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5供应商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在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内)。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供应商近三年(2015—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报价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7日(节假日除外)9:00-15: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86482231
手机:18701657183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传真:010-52283967